115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計畫
115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計畫 一、依內政部115年1月30日台內團字第1150280097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積極投入社會公益服務及參與社會公益活動之全國性社會團體,增進社會福祉,內政部特辦理「115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活動,藉此表揚在公益貢獻領域深耕之社會團體。 三、報名資訊如下: (一)參加資格:凡於111年12月31日前經本部核准立案之全國 性社會團體並符合今年度參評資格者。 (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三)報名方式:於「全國性社會團體及職業團體評選(鑑)系統(https://groupev.moi.gov.tw/)」線上報送。 三、本活動相關訊息,請至內政部網站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最新消息(https://www.moi.gov.tw/group.htm)查詢